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2〕25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2〕25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和《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由各地自行组织印刷。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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