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1:11:5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八批) 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 (第二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八批) 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 (第二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8号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7月12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附件:
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八批).xls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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