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1:11:3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2003〕13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及所属成员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及所属成员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2003〕1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盟市国税局对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所属成员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关于申请执行15%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请示》(中国联通蒙计财字78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及所属成员企业经营项目是《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2年修订)》中第十三项第八款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47号)规定,符合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条件,经研究,同意对该分公司及所属成员企业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从2003年度起,各盟市国家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该分公司所属成员企业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及所属成员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及所属成员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1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3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公公司
4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
5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
6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7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8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9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10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
11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
12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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