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所二[2003]17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所二1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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