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1:05:41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名单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7〕19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有关要求,培育法治国税建设先进典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6〕14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申报评定2016年度法治国税机关示范点的通知》(鲁国税函〔2016〕403号),经各市局推荐、省局集中评审、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确定济南章丘市国家税务局等18家单位为山东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是国税系统基层国税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先进典型,是执法严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型基层国税机关的优秀代表。希望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持续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为加快全省法治国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基层国税机关要以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为榜样,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型税务机关总目标,把法治基地示范创建活动作为贯穿“十三五”时期依法治税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基层国税机关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扎实工作,努力进取,着力构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税收法治建设格局,为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2015年度山东省国税系统法治国税机关示范点统一更名为“山东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
附件:2016年度山东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名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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