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
http://file.tax100.com/o/202311/17/851_1700196914719.gif?width=970&size=1104854点击浏览视频~欢迎关注“山东税务”视频号
问
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http://file.tax100.com/o/202311/17/502_1700196915255.jpg?width=1080&size=68709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