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1:04:2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发[2001]54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
冀国税发54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
冀国税发54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同、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1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通知》要求,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并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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