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近期热点问答】11月7日~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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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申报享受契税优惠税率时,如何提供并证明是否家庭唯一住房?
答: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其中包括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申报享受契税优惠税率的,对需提供的“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是必须进行承诺,还是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答:可以自愿选择。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纳税人不想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数电票信息的查验?
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数电票的信息进行查验。同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试点纳税人提供数电票查验服务。
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时,是否需要使用到广西税务APP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
答: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点击【我要办税】-【开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填写信息完毕-点击【发票开具】按钮后,系统会提示您进行身份认证,需要使用广西税务APP(安卓系统下载)、智桂通APP(苹果手机下载)点击电子税务局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提示身份认证成功后,点击“我已知晓,继续开票”后,再次点击“发票开具”即可开具发票。
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何进行身份认证频次设置?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频次设置用于发票开具身份认证刷脸频次设置,财务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才有权限设置,财务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旁边的“身份认证频次设置”功能设置开票身份认证时间间隔。
六、数电票平台扫码人脸识别一直无法通过,如何处理?
答:数电票平台的身份认证需要使用广西税务APP(以自然人方式登录)或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扫码,身份信息核验不通过,一般为人像比对不通过,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地方进行人脸识别,拍照时不戴眼镜,头发不能遮挡眼睛。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实名验证功能重新采集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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