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4〕10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4〕1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检查工作,并于2004年3月15日前清理检查工作的总结及报表上报区局(法制处)。区局将在3月底前组织对盟市局的抽查验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