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了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还能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311/13/824_1699858509600.gif?width=970&size=1104854问
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额9万元,为客户开具发票时因无法确认本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开具了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吗?我的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您开具的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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