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读 | 合肥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年税额标准做了哪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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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区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8月发布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执行期限的通知》(合政办〔2022〕23号)确定,将合政办〔2017〕59号文件有效期延长一年,已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考虑到合肥市实际情况,借鉴长三角先发地区管理经验,对标沪苏浙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情况,从政策适度调整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角度出发,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区内下调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
作者:严志伟
审核:市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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