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征收的重要通知
2024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征收的重要通知
市(区)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度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简称:大额补助)保险费征收期已过半(征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征收标准:190元/年·人,未缴纳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大额补助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完成2024年度大额补助保险费的缴纳,以免漏缴大额补助保险费,造成参保职工发生超出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11月6日
来源:安阳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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