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1-10 13:42:04

国际税收服务问答:同期资料报送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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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Tax Service
国际税收服务
同期资料报送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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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同期资料的相关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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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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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期资料?

答: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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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资料提供条件是是什么?

答:主体文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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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文档(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二)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三)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四)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3
同期资料应该什么时间准备好?
答:主体文档: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
本地文档: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前准备完毕。
特殊事项文档: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前准备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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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资料应该什么时间提交?
答: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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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资料保存时限多久?
答: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
6
多地管辖企业如何提交同期资料?
答:依照规定需要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集团,如果集团内企业分属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可以选择任一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主动提供主体文档。集团内其他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主体文档时,在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集团主动提供主体文档情况后,可免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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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资料报送途径有哪些?
答:(一)柜台申报
(二)网上申报(推荐)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新增→同期资料
8
未按规定提交同期资料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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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经税务机关调查,企业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准备同期资料标准,但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同期资料的,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加收利息。
(二)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的,补征税款加收利息使用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三)成本分摊协议型分摊的成本和关联资金借贷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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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提供及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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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柯慧钰 汪欣
来源:镜湖区税务局
审核:企业所得税科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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