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4〕182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2.0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2.0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4〕18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20.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的要求,到指定的网站下载相应的软件和使用手册,并及时通知相关的纳税人、中介机构和税务机关安装使用。
二○○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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