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55: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9〕482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目录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目录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9〕48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目录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3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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