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54:4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内国税流字〔2004〕97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
内国税流字〔2004〕9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产业办公室,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发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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