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54:33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8]384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38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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