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税务: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实落地 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近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大力推进初信初访事项一次办结,将矛盾隐患见之于未萌、化之于未发,实现来信来访数量呈逐年递减的良好态势。守正创新打造“枫桥所”
“你们的服务太好了,事情解决后,我的心终于踏实了!”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祥云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缴费人万先生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据了解,因缺失2016年至2018年社保缴费记录,手上保留的缴费证明也不慎遗失,年近60岁的万先生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感到十分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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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情况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万先生邀请至调解中心,把握矛盾焦点,还原事情原貌,克服了缴费系统更换、经办人员变更、纸质档案庞杂等诸多困难后,最终成功为其开具了社保缴费证明。
这是云南省税务部门建好建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提升矛盾化解质效的一个缩影。通过诉求及时响应、分类分级办理、争端高效解决,努力为群众消痛点、疏堵点、排难点,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税务部门,有效防止和减少“初转重、信转访、网转访”。
心系群众共绘“同心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信访工作中,全省税务部门坚持“三到位一处理”,注重方式方法,真心实意做好“人”的工作,最大程度疏导化解情绪,实现“案结事了”更“人和”。
“你们一定要给我个说法!我的公司发展得好好的,为什么会显示被税务注销?”此前,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到税务机关反映“被”税务注销问题,起初“怒发冲冠”而来,最终不到2个小时便“称心如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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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该公司税务注销环节所提交资料符合相关规定,“被”税务注销是因张先生与其委托代办涉税事项的人员之间存在纠纷所致,已超出税务机关管辖权限。
为妥善处置,税务干部当场向其宣传税务注销的相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恢复登记所需的材料和程序,及时安排主管税务机关做好恢复登记服务工作。针对涉税事务以外诉求,还引导协助其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在充分整合税务系统内外资源,用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同时,全省税务部门还注重加强同其他相关部门及人民调解、行政仲裁等组织的沟通协作,借智借力、群策群力推动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用心用情为群众理清“门路”,帮助群众少走“弯路”。
针对信访人李先生反映受雇企业拒不缴纳社保费问题,当地税务部门牵头协调人社、信访等相关部门与李先生开展专题会谈,并指派本单位法律顾问协助李先生向法院起诉。此外,还主动向位于浙江的受雇企业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发送工作协助函,推动解决缴费问题。
举一反三答好“加试题”
在信访工作中,云南省税务部门注重由点及面、触类旁通,建立高频多发信访事项搜集机制,解剖个案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根源,针对性地研究解决路径,健全完善化解共性问题的长效机制。
近日,信访人王女士来信反映,其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费不开发票问题,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开展实地核查,发现还存在开具发票公示流程放置不当、开具发票所需时间过长等问题,同时了解到该公司在当地还为16个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补救于已然,不如防患于未然。除了圆满解决王女士诉求外,为避免更多业主因发票开具问题产生不满,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主管税务机关增强前瞻意识,主动延伸监管“触角”,对辖区内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强化提醒督促,要求加强发票开具管理服务,“提前破解”同类共性问题。
“很多矛盾纠纷起初都是小事情,处理不当才会变成来信来访。”云南省税务局信访工作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我们都秉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理念,在工作中坚持为人民群众多想一点,矛盾化解多做一些,把苗头隐患化解在属地和初始阶段,切实提升了我们信访工作的整体质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供图: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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