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丹东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311/06/679_1699267541619.png?width=1072&size=25687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当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各县(市)区、经济区普查员已经在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
单位清查的对象,是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个体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清查对象,携带营业执照在2023年11月6日前,到所在地区就近的社区进行清查表填报。
特此公告
丹东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4日
各县(市)区、经济区经普办联系电话
振安区经普办 0415-2890084
振兴区经普办 0415-2551305
元宝区经普办 0415-2886270
东港市经普办 0415-7147538
凤城市经普办 0415-8122584
宽甸满族自治县经普办 0415-5123811
合作区经普办 0415-3456113
高新区经普办 0415-259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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