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8〕706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8〕70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