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52:1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2002]110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110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110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为加强加油站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对加油机相继安装了税控装置。
为充分发挥税控装置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加强对税控装置售后服务的管理,现将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市做好相关工作。
一、利用税控功能,切实加强税收管理。对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使用税控加油机后,其加油站的经营收入和税收流失现象将得到有效控制,但加油站税收征管的形势依然严竣,其偷逃税作案形式趋于多样化,甚至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偷逃税。因此,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特别在税控装置应用初期,要加强对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记录的数据为依据,对加油站实施核实征收。一是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税控装置的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的安全运行;二是要尽快完成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税控初始化、数据采集和按照税控装置提供的信息进行征税的调整工作,并将税控装置用于税收征管;三是要做好税收统计和分析工作,对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前后税收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及时填报《加油站税收情况统计表》。
二、税控装置的售后服务
(一)税控装置安装调试、检测合格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其售后服务初始时间原则上为一个加油站完成安装调试和检测合格的时间,时间间隔较长的取安装过程的中间时间,也可按整县区确定初始时间,具体由各市国税局确定。
(二)根据《加油机税控装置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期内,第二年至第五年除免费维修外,按惯例准予代理商向用户收取配件费,请各级国税机关按税控装置生产厂家提供的《修理用配件报价表》(详见附件3-6)监督其收费,违反标准的加倍处罚。
(三)各市要监督税控装置代理商将售后服务承诺、联系电话及负责人告知每一个加油站,并建立健全来电及维修登记制度,服务达不到《协议》要求的酌情扣减其售后服务费。
(四)税控装置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加油站与代理商之间发生争议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由其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劳动仲裁部门裁定。
附件:1.加油站税收情况统计表2.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统计表3.杭州大自然智能卡有限公司SK-Ⅱ加油税控机配件出厂价目表4.北京中软融兴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OM-200税控装置备件价格表5.汕头金税科技有限公司单枪型税控装置零配件价格表6.江西高安金山电气有限公司GMS-1100K税控装置维修配件价格表(附表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2002]110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