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地税发[2003]94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黑地税发94号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并向省局反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 征管工作的意见
个人所得税作为税收参与收入再分配、调节个人收入水平的重要税种,不但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中必不可少,而且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在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过高收入,绥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防止贫富悬殊,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日益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进一步统一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的思想,溶化对个人所得税地位和作用的重新认识势在必行。一是从我省地方税收的税源构成上乍,个人所得税的主体税种地位日益突出稳固,而且是未来最具潜力的收入增长点。到2002年末,个人所得税占全省地方税收的经重已从1994年的0.7%上升至13%,已超过企业所得税增长的势头看,过去两年来我们所采取的一系列加强高收入者重点纳税人管理的措施的效果已经显现。二是从我省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现状看,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实际问题。比如纳税人真实收入难以掌握的问题、征管力量配置不够合理的问题、征管手段还比较落后的问题、执行税收政策有偏差的问题、代扣代缴不到位的问题、对一些征管薄弱环节还没有找到有效办法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会在不同程度上直接影响个人所得税功能的有效发挥。三是我省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角度看,个人所得税征管子系统已初步建立但业务需求还不够完善,比如计税、申报、档案的审核功能等都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加快征管信息化建设,这是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方向,也是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面临的共同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要求和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省局就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总的要求是:全省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治本先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和“一把钥匙开一把销”的原同,逐地区、逐行业、农应税项目、逐重点纳税人进行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既可以突出重点纳税人又能够覆盖每一位给税人的全员监控体系,切实解决发挥个人所得税在组织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中的双重功能。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重点税源分级管理制度,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三、狠抓源泉控制,深化代扣代缴工作
四、注重检查与管理相结合,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五、突出重点和难点,强化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逐步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全员监控体系,尽快把全省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七、加强领导,切实把个人所得税摆在主体税种地全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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