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函[2002]168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电子版)的通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电子版)的通知
冀地税函168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电子版)的通知
冀地税函168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征管法》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省局组织编写了《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与之配套的《税务文书》。规程涵盖了我省地方税收工作整个过程,较科学和全面地阐释了地方税收工作各方面的实际业务,包括基层单位的征、管、查业务和省、市、县三级地税机关的工作。《税务文书》是与规程中各个部分业务工作相对应的表、证、单、书,包括执法文书、内部文书和报表账簿3大类,共计419种。
规程的主要特点:一是明确了征、管、查一线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有利于规范征管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界定了各部门的业务范围,做到分工明确,互不交叉,形成了征收、管理、稽查、法规部门间有机结合的整体联系;三是税务文书更加科学、合理、简化、实用。现将规程(电子版)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征管改革试点单位要根据省局批复的改革方案,按照规程的规定,划清部门职责,明确每个税务干部的工作岗位,制定岗位责任制。其他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按征、管、查诸环节,相应调整工作程序。
二、由于规程部分内容是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草案)制定的,规程中对纳税人的有关规定与现行实施细则冲突的,按现行实施细则执行。
新实施细则出台后,要严格按本规程执行。
三、省局拟于9月中旬对各市局进行规程培训,并再次征求意见,待《征管法实施细则》公布后正式印发。目前各市可在广域网省局主页中下载规程(电子版),下载地址:省局主页――“应用之窗”――“办公自动化”――“工作规程”。
四、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省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征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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