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调整部分办税服务场所的公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311/03/274_1698991851536.gif?width=640&size=6261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努力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现对部分办税服务场所进行调整。
一、自2023年11月16日起,撤销以下两个发票代开办税服务场所:
1.盐城市税务局五星街道办税服务厅,地址:盐城市跃进路58号五星街道办事处一楼(五星小学东门北侧);
2.盐城市税务局耿伙社区办税服务厅,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解放路158号(耿伙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二、纳税人、缴费人可至以下场所办理发票代开业务:
1.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驻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
2.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驻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7号楼;
3.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驻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
4.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因调整办税服务场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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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盐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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