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46:3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5〕225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复函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复函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5〕22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8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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