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9〕384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9〕38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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