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0-31 05:05:08

【“青”心“青”税 热点问答】第十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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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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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的渠道有哪些?
答:城乡居民可以采用天津税务APP、微信、支付宝、云闪付APP、智能POS机、办税服务厅等缴费渠道办理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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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城乡未就业居民、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2024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101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380元。
(二)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380元,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三)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四)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本市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困难群众,参加2024年居民医保,按照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年38元。其他重度残疾人自行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再享受定额资助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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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已缴纳2024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否办理退费手续?
答:已办理缴费结算,符合退保有关规定的,尚未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申请到所属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社保费个人预缴退费功能办理退费手续,并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退付。
已经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不办理退费手续。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院校学生,可在获得助学贷款年度内申请办理退费手续。对于因死亡造成退费的人员,申报时限为参保年度的12月31日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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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天津西青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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