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44: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10〕348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10〕34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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