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2006〕165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内地税〔2006〕16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依法办事、节约成本、便利征收、税费分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税、费分别开票、分别运转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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