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41: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发[2003]69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发69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发69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和义务,是推进依法治税和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国税机关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把纳税服务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加强对广大税务干部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纳税服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征管部门要抽出专门人员分管纳税服务工作,并按照总局《通知》规定的职责开展好各项日常工作,并逐步走向规范,抓出实效。
二、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为纳税人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实施纳税服务,为纳税人办理纳税咨询、登记认定、发票领购、申报缴税、待批事项的重要场所,要根据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不断规范和完善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及其功能,并随着多元化报税和信息化的应用程度调整服务程序和服务内容,以便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服务作用。要根据纳税服务和规范执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岗责体系,优化和完善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和手续,确保限时服务、首问责任、一站式服务落到实处。
三、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大为基层和纳税人服务的力度纳税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和岗位。纳税服务不仅仅是基层税务机关的事情,更是区县以上税务机关的事情。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增强为基层和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加大服务力度。一是机关各部门制定征管办法、制度和措施时,一定要本着宽进、严管、便捷、效率的原则认真考虑纳税人的需要和承受能力,考虑到基层的可操作性,尽量简化程序、环节和手续。二是加强机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力求统一口径,政出一门,尽量不让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分别按照各部门的要求重要上报相同数据和资料,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三是机关有关岗位逐步由后台走向前台,在办税场所直接办理涉税事宜,减少传递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工作,各地要不断加强纳税服务的制度建设,包括:全程服务、纳税宣传咨询辅导、多元化报税、局长接待日、纳税信誉评价、纳税服务责任、纳税事项公告、纳税服务质量考核等制度,切实保障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五、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各级国税机关要在利用好现有的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同时,增强纳税服务工作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国税系统的网络资源和社会信息技术资源,提升服务手段,改进服务形式。近期要加速推进多元化报税步伐,年内基本实现电子申报缴税的格局。在全省开通“12366”电话报税的同时,逐步拓宽“12366”的语言服务功能,建立“1 2366”呼叫中心;全面建设面向社会的纳税服务网站,建立网上国税。通过语音平台和税务网站提供税法公告、政策咨询、纳税申报、税务公告、提醒服务、征询建议、解答疑难、受理涉税举报和投诉等等。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同省局抓好试点工作,尽快提高我省纳税服务的档案和水平。
六、建立意见征询制度,不断拓宽服务内容纳税服务要建立在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基础之上,税务机关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纳税人的需求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应该建立行之有效的征询意见制度。基层税务机关要经常深入纳税人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县区级税务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纳税人座谈会,组织两次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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