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0-30 0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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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小课堂上线啦!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
财行税合并申报之房土两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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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之房土两税申报操作指引
纳税人首次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我们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为例,看看具体如何操作。

01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点击【新增税种】,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确定】-【税源采集】进入税源采集页面,点击【新增】依次录入土地总体信息、地址坐落信息、土地应税明细,如存在减免税信息,在减免税信息栏次,点击【新增行】录入对应减免政策即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税源信息采集。
02
对已采集完成的税源信息,纳税人可点击【基本信息】对土地总体信息、地址坐落信息进行修改。也可点击【应税明细】-【变更】对土地等级、占用土地面积进行修改并填写变更时间。需注意:土地应税明细的生效日期为变更时间的“后一日”,纳税人只需要选择变更年月,系统默认变更时间为所选月份的最后一天,变更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如需删除已采集的税源信息,点击【删除】即可,如果该税源已完成申报,需先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作废申报信息后,才能删除税源信息。

如纳税人土地产权发生转移,点击【义务终止】,录入“土地转出时间”即可,纳税义务终止时间默认为土地转出当月末。
03
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税种信息,纳税人可在申报期内勾选需申报的税种,或点击右上角【填表式申报】,切换到传统表单填写界面,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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