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38:47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征函〔2007〕6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
内国税征函〔2007〕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国税函1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减轻负担。

二○○七年三月七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征函〔2007〕6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