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38:2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际函〔2007〕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
内国税际函〔2007〕1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国税函22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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