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局小课堂 | 环境保护税申报
新电子税局小课堂上线啦!今天我们一起学习
环境保护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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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指引
纳税人在申报环境保护税前,需先进行税源信息采集。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点击【新增税种】,选择【环境保护税】,点击【确定】-【税源采集】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需录入是否从事海洋工程、是否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污许可证编号、污染物类别等企业基础经营信息。
注意
如纳税人选择“有排污许可证编号”,需点击【新增】输入编号。
1.
如纳税人选择按次申报,则直接点击【申报计算】,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后,点击【新增】,选择污染物类别、污染物名称,填写污染当量数等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
如纳税人为按期申报,点击【新增税源】,填写排污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起止、污染物类别、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勾选当期需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申报计算】,系统按月分条展示税源明细,纳税人需填写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系统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纳税人勾选需申报的税种,或点击右上角【填表式申报】,切换到传统表单填写界面,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申报】即可。
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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