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石国税函[2003]199号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金税工程稽核数据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金税工程稽核数据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国税函199号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金税工程稽核数据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国税函199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金税工程稽核数据预审工作是金税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省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金税工程稽核数据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56号)现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
根据省局的安排,市局决定各区(县)局第一次预审时间为每月1日上午12:00前,第二次预审时间为每月11日上午12:00前,遇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法定假日按照稽核系统顺延天数顺延(以后没有变化不再单独通知)。
到2003年6月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全部纳入金税工程管理,户数和发票数量必然增加,出现问题的机率也会加大,金税工程各相关岗位面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但是各单位不能因此掉以轻心,任何细小的错误都会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省局在《金税工程动态五十七期》中通报了南宫市国税局错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请各局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5月份省级稽核数据预审中反映有存根联重号发票16份,经查系南宫市国税局错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错误开具所致。2003年3月南宫市国税局在发票入库时,将代码为1300031140的专用发票,错录代码为1300024140,并销售错误发票50份。发现错误后,收回32份空白发票,18份发票已以错误代码开出,并采集入报税系统,其中16份错误发票与衡水市企业正常开具的代码为1300024140的发票形成重号。
预审结果公布后,邢台市国税局领导和税政科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积极协调,加班加点,周密稳妥地制定措施,力争挽回错售发票造成的后果。但南宫市国税局不听指挥,擅自将错误数据传入稽核系统,造成错误无地挽回,结果无法预知的严重后果。针对南宫市国税局这种无大局观念、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省局提出严厉的通报批评。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是一项对责任心要求极强的工作,销售专用发票影响纳税人正常经营,影响金税工程相关数据,影响国税机关形象,各局一定要加强管理和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各单位要以南宫问题为戒,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顾全大局的思想认真做好金税工程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预审工作流程和纪委,保证我市金税工程采集数据的准确、完整。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