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36:2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7〕18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7〕18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4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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