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35:52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际函〔2007〕46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内国税际函〔2007〕4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32号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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