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个〔2012〕2号 关于下发2012年度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12年度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沪地税个〔2012〕2号
状态:全文失效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沪税函〔2018〕51号)规定全文失效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按照我局《关于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所二〔2004〕11号)的规定,经汇总审核,确定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95户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实行期限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现将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2年度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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