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33:55

自治区地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7〕131号 关于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公司提取管理费及财务费用税前扣除的通知

自治区地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公司提取管理费及财务费用税前扣除的通知
新地税函〔2007〕131号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吐鲁番地区地方税务局,阿勒泰地区地方税务局:
接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分摊2006年度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报告》(西旅字1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向其所属分公司提取的300万元财务费用、提取的430万元管理费用(见附表)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取的费用年末若有结余应按规定计征所得税。

2006年管理费用分摊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06年1-9月实际销售收入
预计2006年销售收入总额
2006年1-9月实际管理费用
预计2007年管理费用总额
所占比例(%)
分摊金额
西部旅游总部


319
430


吐鲁番分公司
1406
1536


31.93
137.299
喀纳斯分公司
2852
3062


63.65
273.695
达坂城分公司
35
50


1.04
4.472
旅游汽车分公司
89
100


2.08
8.944
阿勒泰旅汽分公司
55
63


1.30
5.590
合计
4437
4811
319
430
100.00%
430.00


2006年财务费用分摊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06年1-9月实际销售收入
预计2006年销售收入总额
2006年1-9月实际财务费用
预计2006年财务费用总额
所占比例(%)
分摊金额
西部旅游总部


225
300


吐鲁番分公司
1406
1536


31.93
95.79
喀纳斯分公司
2852
3062


63.65
190.95
达坂城分公司
35
50


1.04
3.12
旅游汽车分公司
89
100


2.08
6.24
阿勒泰旅汽分公司
55
63


1.30
3.90
合计
4437
4811
225
300
100.00%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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