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佳节 | 税惠助力尊老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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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阳
2023.10.23
岁往月来
忽复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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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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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注意: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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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增值税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养老机构是指:
(1)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是指: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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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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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减计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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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契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及非税收入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执行期间: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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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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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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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土地,免征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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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项目,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重
阳
团团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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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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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山税务
供稿:隆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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