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33: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9}081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免征北疆铁路公司所属多经企业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免征北疆铁路公司所属多经企业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1999}081号
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地方税务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接北疆铁路公司《关于免征北疆铁路公司多经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北铁办{1999}026号)。鉴于该公司负债经营、还贷任务艰巨的时间困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济发票战略的总体部署,确保北疆铁路精河至伊犁段的修建,支持地方铁路的发票,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一)款规定,经研究,给予北疆铁路公司所属多经企业免征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照顾,所免税款应全部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和生产发票。
请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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