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32: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4]7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减免阿克苏金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减免阿克苏金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新地税函7号
阿克苏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阿克苏金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阿地税发132号)及阿地税发232号、阿地税发212号、214号、227号关于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审核,同意对阿克苏金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01-2003年)、阿瓦提县恒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02-2004年)、阿瓦提县双赢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02—2006年)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阿瓦提县永和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自取得全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证书之日起,对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取得的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温宿县农一师六团精准地膜机制造有限公司2003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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