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凡 发表于 2023-10-20 21:25:11

高新企业注意啦!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分录及申报来啦!(tips:一个案例讲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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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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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如果你企业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那么按照工信厅财函267号的要求,需要在10月12日之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后报地方工信部门,然后就可以在申报增值税时候加计抵减了。(错过时间可以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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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上海税务、二哥税税念、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中国会计视野、北京顺义税务(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和“转自”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读者学习参考,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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