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空气 发表于 2020-5-7 16:34:33

绛县税务: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提速增效获好评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7 09:35 编辑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热点问答(五十二)
来源:山西税务
 问:我1月份发生了一笔符合条件的防疫捐赠支出,能在3月份发放工资时全额扣除吗?怎么办扣除?
  答:可以。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环节享受捐赠扣除政策。为便于个人在领取工资时享受扣除政策,建议捐赠人拿到捐赠票据后,及时将捐赠票据提供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捐赠扣除。扣缴义务人为个人办理捐赠扣除时,随扣缴申报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相关捐赠票据由个人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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