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0:26:2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函[2004]20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标准资料发行所等120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标准资料发行所等120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冀地税函20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标准资料发行所等120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冀地税函20号
全文有效
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减免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标准资料发行所等126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秦地税发54号)收悉。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经济效益下滑,亏损严重,资金周转困难,无力缴纳土地使用税。鉴于此,经研究,同意给予120户企业减免200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3182148。70元(详见附表)。
附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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