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0-20 18:10:23

补充登记公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310/20/731_1697796623306.jpg?width=900&size=47542
合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补充登记公告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本市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全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5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
(一)请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到单位所在地就近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清查表填报。
(二)联系就近的普查机构,由普查员上门登记填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合肥市经普办举报(举报电话:0551-63538949)。
特此公告。
合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16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310/20/895_1697796623454.jpg?width=1080&size=777785

来源:市统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310/20/563_1697796623584.jpg?width=1080&size=8154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补充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