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0-20 18:00:49

【政策速递】@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请查收

http://file.tax100.com/o/202310/20/147_1697796049255.jpg?width=750&size=27097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政策是咋规定的?一起来看看↓
http://file.tax100.com/o/202310/20/943_1697796049323.gif?width=640&size=7421
来源:天津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10/20/846_1697796049396.jpg?width=1080&size=4697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政策速递】@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