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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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税收发展正能量,生动展示新时代天津税收现代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增强税务新闻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鼓励引导全市税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天津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面向各级新闻媒体和全市税务系统征集优秀涉税新闻作品,欢迎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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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15日—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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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等媒体,刊播的涉及天津税务工作的原创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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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品类别
(一)
消息类
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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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通讯类
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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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广播电视类
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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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融合新闻类
充分应用信息网络技术,综合运用文字、音频、视频、动画等多媒体产品形式的新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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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品要求
(一)
坚持正确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
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图文稿件字数在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视频作品5分钟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5分钟,格式为MP4。
(三)
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
投稿即视为授权,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天津市税务局享有对作品进行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非商业性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五、奖项设置
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融合新闻类4个领域奖项。每类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另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以上各奖项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邀请业内专家开展独立评判。如参选作品未达到评选标准,可空缺。2024年1月底前公布获奖名单,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天津税务》杂志等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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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评方式
(一)
个人报送
媒体记者等以个人名义报送参赛作品的,每人每类作品报送不超过3件。每件参评作品均需填写《2023年“天津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见附件),连同所有作品原稿电子版、音视频原文件、纸媒刊发版面截图或扫描件等佐证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
单位报送
天津市税务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汇总梳理本单位优秀作品,每类作品报送数量最多不超过3件。每件参评作品均需填写《2023年“天津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连同所有作品原稿电子版、音视频原文件、纸媒刊发版面截图或扫描件等佐证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
作品命名
每件作品文件名以“参评单位(个人)+参评项目+《作品标题》”命名,如:XX区税务局 消息类 《税惠宣传“接地气” 助力就业“聚人气”》。
电子邮箱地址:swxwzj2023@163.com;
联系人:孙晓斌、邵姗姗,联系电话:022-2446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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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天津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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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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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天津税务
编发:天津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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