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0-13 16:05:44

@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请查收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政策是咋规定的?一起来看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推荐阅读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310/13/660_1697184343939.png?width=900&size=13218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