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0 11:12:0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2004]271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冀国税函271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冀国税函271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5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关于开展2004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国税发54号)、《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货物发票协查工作的通知》(冀地税函121号)及《全省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冀公经侦94号)和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打击涉税违法活动取得实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函[2004]271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